问题 | 离婚时可以协商不分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下的环境中,离婚并不意味着父母一定需要剥夺子女的抚养权利。
若是双方在合理且有助于保护孩子权益的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达成轮流抚养孩子的共识,那么,法院亦有可能会予以支持与认可。 当然,这种轮流抚养的方式也是暂时性的,不属于固定性的抚养权划分。 若想要达成轮流抚养的共识,需满足以下三方面的必要条件: 首先,应当由法庭作出判决,以确保程序合法性; 其次,必须是在有利于保护孩子利益为大前提之下进行的,比如其中一方如存在家庭暴力、涉毒等严重影响到抚养儿童能力的行为或现象,抑或是夫妻双方因工作原因长时间分居,以至于无法实现正常轮流抚养的情况; 最后,还需要夫妻双方面对面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实施。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明确表示反对,另一方却仍坚持要求实行轮流抚养,此时即使经过法官裁决对于轮流抚养的原则给予肯定,也不能作为其获得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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