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如何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用方面的问题上,判定抚养费金额的标准是依据被监护人(即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家庭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同时也考虑到地区的现实生活水平。
对于那些有相对稳固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他们抚养费的支付比例通常可定位在当期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 而对于承担了两个或更多个被监护人抚养责任的家庭,其抚养费用的比例则应适当调整,但总体上不应超出每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他们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度家庭总的收入状况,或者该区域内的同类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前述所提及的标准来进行确定。 此外,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抚养费用的支付比例还可以适当上下浮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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