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在经济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离婚率越来越高,子女抚养问题成了每个离异家庭关注的焦点。想跟孩子生活在一起,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自己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开支。如果身体健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那么可以在离婚时,申请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争取把子女的抚养权握在自己手里,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 变更抚养权公证,必须由被抚养人父母双方申请。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若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三、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如果到万不得已,离婚的时候,由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该另行起诉,因为这与原有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分割是两个不同的案件。如果需要详细的了解这方面的问题,可以联系相关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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