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的领取影响以后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公积金的领取影响以后贷款吗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会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产生潜在的影响。 具体来说: 1.只要在过去只进行过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操作,并未实施过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当事人在名下无房产且需要购房时选择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他们就能够按照首次购置房产的相关规定来对待此次贷款。 2.但如果持有者的配偶曾经采取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尽管当事人本身所提取的公积金并不占据公积金贷款的名额,然而由于整个家庭在先前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作为购买二套房产的融资手段,因此这种情况将被归类为二次购房行为,首付要求最低需达到60%。 从以上两大情形来看,公积金贷款的机制判断与是否曾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无关联,也就是说,如果希望享受首次公积金贷款购买房产的优惠政策,其家庭成员名下必须无任何房产,并且过去也没有利用过公积金贷款的历史记录。 然而,虽然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上限,但对公积金贷款本身仍然具有直接影响,尤其是在贷款额度方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公积金的钱如何取出来?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积金的领取影响以后贷款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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