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兄弟之间是否存在抚养义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直系亲属间的监护责任问题需依据个人年龄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
(1)假设当兄弟俩均步入成年人阶段后,法律上将无法强制他们相互承担各种形式的抚养义务。 (2)然而,如果其中某位兄弟尚处于未满法定成年年纪的阶段。 在此种情况下,通常来说兄弟姐妹们理应得到他们生身父母的关爱和照顾。 但是,应承认的是在某些特殊场景和有限制条件下,兄长或者姐姐可能会对其父母已经离世或由于经济贫困等原因无法尽职尽责抚养的弟妹,承担起富有条件性和有限度的抚养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具备经济实力的哥哥或姐姐,他/她对自己已经过世的父母或者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且无法获得足够的抚养金的弟弟妹妹,就应当有责任去承担并履行作为家长的教育和培养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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