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如何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被扶养人所在地法院在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数据来核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用。
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扶养费用将持续支付直至其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到达18周岁。 而在另一方面,如果被扶养人为无独立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充足生活来源的成年人,扶养费用的估算期限则设定为20年; 对于60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则根据他们的实际年龄每增1岁,便相应缩减1年的扶养费用计算期间,直至变更为五年。 至于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他们仅需缴纳5年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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