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通过官司解决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问题并不一定非要通过法庭诉讼来解决。
倘若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能够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的话,那么就无需采取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然而,若协商无果,便需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让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以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为首要考虑因素,对有关孩子抚养权分配的事宜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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