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履行离婚协议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双方之一未能依照离婚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时,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严格按照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确认履行。
经过人民法院的严格审议和公正裁判之后,胜诉的一方可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再次向同一家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然而,对于涉及到孩子抚养费、教育费用以及医疗费用的支付、增加或者减少等方面所产生的争议而需要诉诸法庭,应当以尚未成年的子女作为原告,将直接抚育该子女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过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