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岁多的孩子离婚时,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子女抚育权争议之时,若所涉子女年满二岁,其父母无法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应交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依据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少年儿童权益保障及身心发展的方面出发,作出公正裁决。
另外,若是二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皆向法院主张该子女应属自己扶养之内,而其中一方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可以获得优先考虑: (1)已经接受了节育手术或是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2)该子女自随其生活以来至现在已有较长时间,改变目前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该子女无其他兄弟姐妹,另一方却具有其他子女; (4)该子女自随其生活以来,对子女的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亦或是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因而不适宜与其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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