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适用离婚协议相关条款时,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可进行变更处理。
具体而言,具有以下任何情形之一者,即若一方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国家司法机构应当予以支持和认可:首先,存在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由于伤残导致无法继续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 其次,共同生活一方不尽其抚养子女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子女行为,此外与其共同生活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再次,当未成年子女年满八周岁而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最后,有其他正当地由以需要变更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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