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改姓应如何操作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之后,对于子女姓名的更替与更改,这不仅仅牵涉到个人家庭内部的情感纠葛和利益关系,更深层次地涉及到了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义务。
因此,无论是从法理层面还是从人道主义角度来看,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轻率也不能随意更改子女的姓氏。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原本跟随父姓的子女,如若其亲生父亲对此持有异议或提出反对意见,则母亲未经前者同意便将子女的姓氏更改为随母姓,这在法律层面是不被允许的行为。 相反,当父亲许可并决定让子女更改姓氏时,这位家长必须递交书面申请作为凭证,并且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才能够实现这个行动: 至少由父女双方签署的自愿协议; 子女的户籍簿;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以及子女目前就读的学校出具的变更姓氏的正式批准书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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