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黑名单下能否争取孩子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陷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一方,同样有着请法院裁定其拥有子女抚养权的权利。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两个当事方均有权进行正当竞争,各自提出自己的要求并展开交流与商洽。 如若在双方的互动过程中出现矛盾和争执,未能达成共识,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基于事实作出公正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从多个层面,包括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以及其他各类相关因素加以精确衡量估算,力求基于对子女身体健康及全面发展最为有利这一根本原则,做出公平合理的抚养权归属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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