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是否规定了追索抚养费的诉讼时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有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对于主张抚养费用进行追偿并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和限制。
法律依据明确指出,关于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亲属之间的赡养费或者扶助费等相关事项,均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之规则。 换言之,子女在其生理发展尚未完善至成年阶段之前,可随时向父母提出索取抚养费用的要求; 而在其成长为成年人之后,亦可随时对未成年时期所应得的抚养费用依法行使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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