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倘若其中一方未能如约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双方首先应进行友好地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则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具体流程可能如下: 若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的离婚协议,便应当尊重并严格落实该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抚养费问题。 若以此协议为依据,相关一方可向法院发起诉讼以要求另一方为孩子依法支付抚养费用; 若这对夫妇的离异经过了法院调解的过程,那么除了《离婚调解书》以外,还应当另外签订一份包含子女抚养条款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此情况下,倘若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遵守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将此事诉诸于法院,请求再度审理此案,而法院将视情况重新做出裁决同时能够采取强制手段予以执行; 倘若最终是由法院判决离婚的,那么便可根据其中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支付条款的内容,直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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