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保小孩探视权的实施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规,未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父、母亲享有探视自己子女的法定权益,而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则负有为其提供便利的法律责任。
如若存在某一方拒绝或者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允许对方探望孩子的职责这样的情况,那么具有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可依法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经过依法审理并做出关于探望子女问题的相关判决及裁决之后,如果此时当事人仍然拒不执行,即违反了生效判决和裁定,人民法院有权依照法律程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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