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无责一方如何申请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答:
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
律师解析:
责任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当事人之间可以先行协商,如果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话,无责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理赔。
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可知,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应当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1、须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只有发生在道路上,才可能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2、受害人须有损害,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以受到损害为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必须有人身伤害事实或财产损害事实存在。 3、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 4、交通违章行为须与损害事主有因果关系。 5、致害人须有过失。 交强险有规定无责方承担部分赔付责任,但是并非所有案件无责方都承担赔付责任,交强险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在有责方能够全部赔付的情况下,无责方无须承担赔付责任,只有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无责方才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当然,在受害人自己故意导致事故自然也是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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