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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能否重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希望能够重新获得子女的监护抚养权时,首先应该尝试与对方进行商讨并达成共识。
如果在上述过程中未能取得理想效果,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修改子女监护抚养权益的要求。
以下是几种具体情况,当这些条件满足要求时,当地法庭将判决支持您的请求:1、与子女实际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因为患有重大疾病或者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职责;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不履行抚养责任或者恶意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已经给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明显且不可逆转的伤害;
3、当子女年满8周岁但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时,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这个人同时具备抚养他们的经济和精神能力;
4、如果有其他的充足且合理的原因,也可以作为向法院申请改变子女监护抚养权益的合法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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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7: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