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议离婚之后,若未直接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未能按时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那么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就有权依据原有婚姻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以此为证据,请求法院对未付款方进行强制执行。
在离婚后,孩子是由某一方作为直接监护人来照顾的话,那么另一方就必须承担起部分或者全部的费用,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足够生活所需的经济资源。 关于这个费用的具体数量以及期限的长度,需要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 如果协商无果,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就将属于当地的人民法院作出妥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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