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夫不给抚养费应如何应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其中一方未能如约支付子女抚养费用,那么另外一方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抚养费用付款请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夫妻选择结束恋爱关系、但生育有子女时,除非法律有特别指定,否则子女自出生之日起,将由父母中的一方承担直接抚养责任,而另一方则须担负提供部分或全额抚养费用之义务。 孩子抚养费用的支付金额以及支付周期皆可通过夫妻协商达成一致; 若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便需由当地公正的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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