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子女之名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抚养权。
原告需撰写正式的民事起诉状,在该文件中明确阐述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以及另一方面未履行支付义务这两项关键内容。 通过依法提出诉求的方式,为自己所主张的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例如,当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若有一方不愿意承担其应尽的抚养责任,那么另一方则必须以孩子的合法身份发表诉求。 至于抚养费的具体额度问题,是否涵盖了购买诸如电脑、手机及旅行活动等必要开支,以及是否涉及购买商业保险等费用支出,这些都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然而,在此过程中,父母亦有权拒绝支付因无法律依据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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