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手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如何提起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即使夫妻婚姻关系结束并离婚,对于其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抚育责任。
如若其中一方未能承担起相应的抚养义务,则属于违法行为,应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以孩子的身份撰写一份正式的起诉状,明确请求其父亲(或母亲)支付抚养费用; 其次,将该起诉状递交至孩子父亲所居住地区域内的法院,同时需缴纳约为20元人民币的立案费用; 随后,法院将会启动审判程序进行审理; 为了确保庭审过程的顺利进行,建议在开庭之前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包括离婚协议书或相关判决书等文件; 如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案,建议尽早与律师取得联系,以便获得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问题。 即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此基础上,前述规定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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