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文规定:
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孩子由其中一方承担起直接抚养责任,那么另一方则理应支付部分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关于这笔费用的具体金额以及期限时间的设置问题,应当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如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便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协议或裁决结果,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其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裁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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