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起诉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已解除婚姻关系的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抚养责任。
若其中任一方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应向当地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并请求强制执行相关权益。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以子女名义起草一份诉讼文书,明确要求找寻其父亲(或母亲)支付抚养费; 2.将该诉讼文书送至子女父亲居住地所属的基层人民法院,同时需交纳一定金额的立案手续费约为20元人民币左右; 3.法院将进行正式审理程序; 4.在审判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举证工作,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5.如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案,建议您尽早与相关律师进行咨询沟通。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述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