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有没有精神故意伤害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法律有没有精神故意伤害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文规定的内容,该法律条款仅仅针对刻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这一行为做出了犯罪性质的界定,而对于精神层面上的蓄意伤害则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精神故意伤害并不符合刑法所定义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在实际生活中若出现精神故意伤害的行为,可能需要结合具体情境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其是否构成其他类型的犯罪或者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法律有没有规定刑事拘留多少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中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此外,对于公安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所做出并执行的刑事拘留措施,其拘留期限的计算方式是将法律明确规定的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所需的时间,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审核批准逮捕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相加而成。一般而言,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可达14天;但若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时,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中国《刑法》第 234 条仅明确规定了行为人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对于精神层面上的蓄意伤害并未做出明确规定。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可以推论得出,精神方面的故意伤害并不符合刑法对于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素。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倘若出现此类行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其他相应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以确定其是否构成其他类型的犯罪或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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