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需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权问题时通常会考虑到诸多因素,而决定将子女抚养权赋予母亲的主要原因恰恰是母亲所具备的抚养条件优于父亲,或者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但子女在母亲监护下能够得到更加精心的照料和关爱,有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经过细致审查和研究,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法庭大致上倾向于把孩子的抚养权分配给母亲: 首先,应当考虑到母亲个人的综合素质及抚养能力是否优越于父亲; 其次,倘若孩子尚不足两岁,那么从保护无辜幼小的角度出发,法院也会优先考虑由母亲执行抚养义务; 再次,如果孩子长时间与母亲保持密切联系,突然改变其生活环境或环境不利于其成长发育,那么这将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因此法院也会重视这一方面并给予适当关注; 最后,倘若父亲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大慢性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情况,使得他无法照顾子女,那么法院也应优先考虑让母亲成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