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应前往原先新生婴儿诞生的医院,找到曾经接待新生婴儿的科室,向其索取并开具住院分娩医学情况的明确证明文件。
其次,新生婴儿的家长还需亲自前往当地的妇幼保健机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格,在认真填写完毕后,务必提交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户口簿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最后,将由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递交给当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便进行出生证明的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五条【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时间的判断标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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