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抢孩子打官司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关系破裂面临离婚之际,若其中一方试图抢夺孩子的监护权,可采取报警或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倘若另一方强行带走并隐藏孩子,应尽可能搜集到对方此类不良行径的详细证据。若对方实施了暴力手段来争夺孩子,受害者可以立即选择报警,并在诉讼过程中将警方的出警记录作为对方不具备担任孩子监护人资格的重要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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