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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婆出轨男人不想离婚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男女双方确实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与纠纷,那么男方应当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应对诉讼过程。
然而在问责方面,女方显然负有主要责任。
假如男方能够精准地收集到与此事件有关的证据,用以证实女方存在不当行为,那么他有权向女方提出赔偿要求。
至于未成年的孩子抚养权问题,男女双方应当尽可能通过平等、友好的沟通方式来协商解决。
假设协商未果,那么他们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由法院作出判决,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通常来说,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是按照“以儿童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的原则进行安排的。
对于还处于哺乳期或者年龄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多数情况下会被判给女方进行抚养监护。
但若是母亲出现了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则也可以考虑将孩子交给父亲进行抚养养育:
(1)患有久治难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致使子女难以继续与其共同生活;
(2)尽管已经具备抚养条件,却未尽到抚养义务,且父亲坚持请求让孩子跟随自己过日子;
(3)出于其他原因,已经确认孩子无法跟随母亲生活下去。
如果父母双方达成共识,在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可以允许未成年子女跟随父亲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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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6: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