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法院判决
分类
解答

判决在封建时代指官府断案,后指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对案件审理,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判决的效力和特点

判决书从送达或当事人接到的第二天起,在法定的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过了上诉和抗诉期限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审的判决,宣判后立即生效。

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两个特点:一是具有稳定性。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变更或撤销,如有错误,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二是具有强制性。判决生效后,执行部门有按照判决执行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坚决服从,不能抗拒。

法院判决相关词条

  • 无效判决

    无效判决,又称除权判决。是指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所作出的宣告已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判决。公示催告程序。

  • 对席判决

    对席判决,是指双方当事人都到庭参加人民法院主持的庭审,法官在查明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制作的判决。

  • 离婚判决

    离婚判决,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之后,做出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 终审判决

    终审判决,是指我国案件审理采取二审终审制,二审的法院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允许上诉,二审判决为有效判决。

  • 公开宣告判决

    法院审理的案件,无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判。

  • 宣告判决

    宣告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民事案件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民事关系或者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作出的具有强制性的判决。

  • 生效判决

    生效判决,指法院做出的判决已过法定上诉期或者抗诉期限的判决或者终审判决。

  • 缺席判决

    缺席审判,与对席判决相对应,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审判。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 宣判

    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当庭宣判,是指在合议庭休庭评议并作出裁判后,立即复庭由审判长口头宣告判决结果的诉讼活动。定期宣判是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另定日期宣告判决的制度,它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两种宣判方式之一。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5: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