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姓氏怎么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意欲更改姓名,需获得父母双方的共识。
因此,首先应与相关方进行充分商讨,并获取其书面批准的确认文件。 倘若子女已年满十周岁,尚需征询其个人意见;但若已成年(即超过十八周岁),则必须取得其本人的许可。 随后,应将户口簿、身份证、子女户口簿以及离婚证书等相关资料备齐,前往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进行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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