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没工作付抚养费会减少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生活困境之时,抚养费用的支出可以相应地进行削减。
当无法直接照料孩子的父母一方符合特定条件时,有权利申请减少甚至免除抚养费用的支付: (1)倘若由于长时间患病或失去劳动能力,导致失去经济来源并确无能力按照原先签订的协议或法院作出的判决来支付抚养款项,只要孩子的抚养者具有经济实力且愿意接纳的话; (2)如果该父母因触犯法律而不得不接受改造并因此失去了支付抚养款的能力;以及(3)若是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再婚后,其后婚姻伴侣愿意承担他/她的继子女所需的生活费用或教育费用的若干部分甚至全部,那么原先负有抚养责任的父方或母方则有权适当减轻或取消支付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对继子女的生活费或教育费支付并非继父母的法定责任。 若他们无意对此责任负担,届时生父或生母仍然有必要承担应尽的抚养责任。 另外,无论涉及到的是请求增额抚养费还是降低抚养费,但凡阻碍特殊情况的因素消失之后,对于先前曾寻求增额抚养费的一方,便可申请恢复原来预定金额的支付;而对于提出缩减或取消抚养费的一方,则需恢复原有的支付流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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