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执行探视权犯法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依法行使探视权并非刑事罪行。若子女之父或母在婚姻关系破裂后拒绝承担向未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用等法定义务,另一方得以诉诸法律机构,要求强制执行该项义务。
然而,探望权具有其特殊性,仅是父母其中一方所拥有的权益而非应尽的责任。若有一方在离婚之后不再尝试接见其子女,尽管在道义层面可能将会招致公众舆论的指责,但这一行为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定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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