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龙卫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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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事迹1985—1989年,江西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9.7-1991.7,江西省基层政府部门工作; 1991—1993年,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4—1998年,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3年12月起,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2001年起任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副所长; 2005年调入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兼任《比较法研究》副主编,法律硕士学院学术暨学位委员会委员; 2005年起兼任中国政法大学首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1998—1999年,入选美国富布莱特项目,赴美研修; 2002.12-2003.8,2003.12-2004.11,在美国哈佛大学研修。 2007年获宝钢教学奖;2006年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2004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师;2003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名师奖、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奖;2002年获教育部杰出青年教师资助项目;2002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杰出青年教师”;2002年、2006年先后两届获中国政法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荣誉。 二、研究成果编辑撰写和出版《民法总论》、《民法基础与超越》、《法学的日常思维》、《法政学思:从撤退开始》等多部著作,其中《民法总论》(专著)(第二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2月版)获中国首届法律图书奖;发表《超越现代国际法的盲点:寻求一种历史型解决——兽首拍卖事案评论》(2009)、《中国民商经济法治30年:市场经济与规则嬗变》(2009)、《法治进程中的中国民法:纪念<民法通则>施行20周年》(2007)、《物权立法的合宪性问题》(2007)、《中国物权法制的变迁与展望》(2007)、《物权立法政策之辨》(2005)、《债的本质研究》(2005)、《自然人人格权及其当代进路》(2003)、《法律主体概念的基础性分析》(2000)、《中国知识产权要论》(1999)、《法人本质及其构造研究》(1998)、《法律实在性讨论》(1998)、《罗马法的传统性及其法律方法》(1994)、《企业制度现代化问题:所有权实现第三种方式:》(1995)、《民事救济权简论》(1993)、《中国著作权目的及其均衡思想》(1993)等百余篇论文,刊于《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中国法律》(香港)、《月旦民商法杂志》(台湾)、St. Mary’s Law Journal(美国)等高水平法学期刊。 三、论文民事救济权制度简论 法学研究 1993年3期 与杨振山、龙卫球合著 合伙的多种形式和合伙立法 中国法学 1996年3期 与江平、龙卫球合著 法人本质及其基本构造研究—为拟制说辩护 中国法学 1998年3期 与江平、龙卫球合著 罗马法的传统性和法律方法 中国法学 1995年1期 与杨振山、龙卫球合著 论我国企业制度现代化 研究生法学 1995年1期 江平先生的法学教育之路比较法研究2002年2期[1] 四、著作《民事救济权论》(1993), 《企业集团法律透视》(专著,1995), 《罗马法的传统及其法律方法》(1995), 《合伙的多种形式与合伙立法》(1996), 《法律实在性讨论—为概念法学辩护》(1998), 《法人本质及其基本构造研究—为拟制说辩护》(1998), 《Property in China》(英文,1999), 《法律主体概念的基础性分析》(2000), 《民法总论》(2001) 为新业壮心可嘉 趁年轻一鼓作气 法治进程中的中国民法 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改进(下) 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改进(上) 告别算数司法,请从许霆案始! 法律实在性讨论 债的本质研究:以债务人关系为起点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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