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要带走小孩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终结之际,若女方希望将子女带离现居环境,她可先行与作为父亲一方的男方进行相应的讨论,尝试通过协商达成由己方来承受子女照顾职责这一结论。倘若男方对此持有异议,那么女方有权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子女与双亲之间的亲子关系,即使父母因离婚而分开生活,也不会因此而彻底解除。在婚姻宣告结束之后,子女无论是被父亲或母亲其中任何一方直接照料抚养,他们仍然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此外,双方都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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