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给了抚养费还用给学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情景中,如果赡养费已经涵盖了子女的学费费用,那么便无须再次支付学费。
不过,如果当事人之间有其他特别的约定或者协议,则该情况应另当别论。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父母离异后,假设某一方直接负担起子女的日常照顾和关爱责任,那么另一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育儿费用。 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部分: 孩子的生活开支、教育成本以及医疗保健支出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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