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放弃了抚养费还有权利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暂停承担孩子抚养费用后仍有权申请恢复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已对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进行充分协商且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并不影响您子女在未来某一时刻向您任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裁决确定金额的合理请求。 因此,即便在解除婚姻关系后明确约定暂不对子女承担抚养责任者,诸如日后子女若有需求亦可重新向父母请求履行支付义务。 具体而言,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如下: 1.若有稳定收入,抚育费用一般可依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 2.若无稳定收入,则抚育费用的金额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均值收入,参照上述比例加以计算确定; 3.如遇特殊情形,上述比例可适当有所提升或削减。 总括来说,尽管已放弃承担抚养费用,您依然有权利要求恢复支付。 孩子抚养费用的支付正是您作为父母之责任与义务的体现,法定义务并不受子女是否同意的影响,只要子女提出请求,你们即应重新开始支付抚养费用。 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将主要取决于支付方是否具备稳定收入来源,如有稳定收入,支付额相较会更高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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