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能改名字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在夫妻离婚之后,基于某些原因,孩子想要更换名字,这是可行的。
然而,这必须要得到父母双方的同意和批准,需要通过仪式或者书面形式来完成。 若在离婚之后,某位家长有意为孩子改变名字,但并未获得另一方的许可,那么由该家长负责养育孩子的那一方,即不得擅自实施此类变动。 即便他们已经作此变动,另一个家长仍有权利发起诉讼,申请更改回来。 如若在离婚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未就孩子姓名变更事宜与对方达成共识,或在达成共识方面未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那么该方单独提出的关于孩子姓名更改的请求,将被公安机关拒绝处理。 在此情况下,若某一方为了获得更改孩子姓名的机会,选择向公安机关隐瞒自己已离婚的事实,一旦另一方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姓名,并且离婚双方对此产生分歧,以至于无法达成共识,那公安机关有责任取消先前更改孩子姓名的决定,将孩子的姓名回复到原本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