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现行法律并未明确指出于离婚协议中不可设立任何一方无需承担抚养义务之条例,然而,若面临子女向某一方提出抚养费用请求之际,此类条款便将失去其有效性。
在离婚协议中,条款规定任何一方无需承担抚养义务,同时也已在相关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之后,那么这一离婚协议将会对当事人双方产生有效约束力; 然而,所面临的形势因环境或当事人状况的改变而导致需要额外增加抚养费用等情况出现时,负责抚育子女的一方及子女本人皆有权利向对方提出履行抚养义务并支付抚养费用的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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