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该做哪些准备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诉讼中希望获取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首先尽可能精心准备充分有利的证据以证明其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及良好的生活环境,从而为孩子提供更为适宜的成长条件。
其次,倘若子女已满足法定年龄八周岁,诉讼主体需要充分以获取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的更为慎重考虑。 此外,为了最大化地争夺到孩子的抚养权,诉讼方还需要出示各项资料,如具体方案等以证实自己更有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需要强调的是,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原则始终应以保障儿童的权益与福利为核心宗旨,以此为出发点作为判断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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