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离婚之后,对任一方抚养之未成年子女,另一方都应当承担起必要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开支,具体负担的金额比例及期限长度,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若无法协商达成共识,则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本法律还规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生活费及教育费调整的协议或者裁决并不影响其在需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过既定协议或裁决的合理需求。 如有一方未能按照此规定履行抚养责任,则无抚养权的一方可向相应的司法机构请求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