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再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再次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您离婚之后,依然有机会争取到对子女的抚养权。 若在离婚后,始终负责养育孩子的那位家长出现虐待儿童等恶劣行为,那么当对方提出更换监护人时,司法机关将给予大力支持并依法作出裁决。 另一方面,假如孩子年满八周岁且表达出希望与对方共同生活,并且对方也对此表示同意并且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的话,同样会得到法院的审判认可。 但请务必牢记,争取抚养权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我们并不鼓励或支持采取偷偷带走孩子或其它不正当措施。 采用合法途径是确保各方面利益能够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以及切实维护孩子权益的最佳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