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起诉父亲未能尽抚养义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现家长未能履行抚育责任,首先以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被监护人为主体,其父亲作为应当承担部分义务之人的身份,向子女所在地区的法律权威机构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内容明确地要求父亲提供适当的生活负担费用。详细流程如下:1、首先,以意欲成为原告的未成年子女为主体,其父亲则作为应负有义务的被告方,在决定由谁决定负有责任并向哪一级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一问题时,应当根据子女及其父亲双方常驻地点选择合适的法庭进行申诉;2、在完成了上文中所述的首要任务后,请立即将精心起草并经律师审核的申诉文件递交至子女父亲所属户籍所在地的法律司法机关,为了保证正常的审理秩序及高效的法律服务,请同时按照当地法律法规支付适当的受理费用;3、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积极收集可能对我们赢得诉讼起到关键作用的证据,并耐心等待法庭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定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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