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孩子的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提出离婚申请:一方或双方需要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在申请中,通常需要说明有关子女的问题,包括抚养权和探望权。 2、协商抚养权和探望权:双方可以协商子女的抚养权和探望权安排。这可能包括孩子的主要居住地、监护权负责人等。 3、制定抚养协议: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建议将抚养协议写成正式的文件。这份协议通常包括子女的生活安排、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细节。 4、法庭批准:如果法庭认为协议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可能会批准协议。法庭的首要考虑是确保孩子的福祉。 5、法庭判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庭将根据法律和证据做出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探望权的判决。 6、执行协议或判决:一旦协议或判决达成,双方需要遵循其中规定的抚养和探望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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