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可以在出现下列情形时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的;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在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时指定监护人,且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