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子女离婚如何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一般由父或母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但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父母双方对于子女都还有抚养与教育义务。另外,对于谁来抚养子女,两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八岁以上的子女有意愿跟某一方生活的,予以优先考虑。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给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周期和金额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