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探视要听孩子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答:
能。
律师解析:
能否探视要听孩子的。
如果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其探望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探望人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为由,向法院申请中止对方实施探望权。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