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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在其离婚后继母享有探望权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继母,在其离婚后继母享有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虽然其中并没有明确探望权是否适用于继父母、继子女之间,但民法典规定指出: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中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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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