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完全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在我国,限制行为能力人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问题 | 限制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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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定义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18岁以下已经工作了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身体有缺陷(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心理有缺陷的人不算)以及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注:是间歇性),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担任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精神病人由其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行为效力1、纯粹受益和行为能力; 2、行为能力以外的双方行为是效力待定:(但签订合伙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行为能力以外的单方行为无效(如遗嘱); 4、婚姻行为也无效(婚姻行为是双方行为)。 限制行为能力人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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