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后要怎样变更监护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司法鉴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请求法院变更监护人。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当事人缴费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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