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抚养费什么时候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没有规定孩子抚养费什么时候给,具体由男女双方协商。
离婚后,未婚生子父母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应当给付必要的抚养费,双方可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经过法院判决的,按判决书执行即可,对方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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